省洞工局开展洞庭湖区在建水利工程督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6-01-12
按照水利部和省厅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洞庭湖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进度,省洞工局于元旦前由沈新平局长等局领导分别率四个督查组对洞庭湖区在建水利项目进行了全面督查。
本次督查的重点是: 2014年度项目完成及质量情况,2015年度项目工程开工及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情况,2015年度项目征地移民资金使用情况。督查组通过查看工程现场、查阅工程资料和召集参建单位座谈等方式,对每个工程标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督查。
从督查情况来看,2014年度项目建设完成顺利,2015年度项目各标段项目部已经成立并加紧组织开工建设,各地征地拆迁工作基本不影响施工建设,督查组对参建各方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但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也发现,洞庭湖区在建水利工程仍然存在施工进度滞后、施工资料编制不全、安全措施不到位、移民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不理想及支付进度较慢等问题。对此,督查组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加快施工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一些开工晚、进度慢的项目,例如土方工程、护坡工程等,要和工程整体推进。各现场管理及监理机构应进一步督促施工进度,各施工单位应切实采取措施,抢抓有效施工日,确保按期完工。二是要确保工程质量。要加大人员、设备、材料进场管理,加强原材料、中间产品抽样检测与平行检测工作,强化重要部位、关键环节、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三是要强化安全管理。要加强安全教育、安全防护,设置安全标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涵闸施工,现场要设置安全警示牌,基坑边要设置防护栏,彻底杜绝一切质量及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四是要抓紧资金支付。各施工单位要抓紧做好资料编制工作,及时将施工资料录入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并申报工程进度款,确保所有合同标段工程在春节前按进度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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