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全力开展水利发展改革联合督查行动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3-07-09
近日,湖南省水利厅、监察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情况联合督查行动。
此次联合督查行动根据2012年监察部、水利部联合召开的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座谈会和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执法监察暨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紧密结合湖南省水利工作实际。督查监察的重点为各级政府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落实情况、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情况、服务高效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落实情况等。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全省各级政府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湖南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是否有明显提高、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与使用、各项水利规费的征收等政策措施是否及时制定出台并落实到位情况等。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工程建设与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水利建设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着重检查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到位以及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检查履行项目审批监管职责情况、招标投标情况、工程建设实施情况、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县(市、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情况。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落实情况检查《湖南省关于加快水利改革试点方案》中关于建立和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工作落实情况,并重点检查乡镇水管站的建设情况。水务体质改革落实情况检查长沙等三个水务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联合监察采取上下联动方式,全面部署,全面听取各级人民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并查阅相关印证资料。对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实行现场抽查,查找项目管理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系统查阅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全套资料。检查后召开联系会议,研究共性问题,分析原因,通报检查情况,并严格督促整改。
为确保此次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实处,通知要求各级监察部门、水利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联合督查机制及各部门监管的作用,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追究;检查过程要突出重点,选准重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强化整改措施,建立检查台账,坚持监督检查、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力求通过此次联合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为将来大规模水利建设夯实基础。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