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区二期治理三个单项工程顺利通过档案专项验收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3-04-01

  3月28日,湖南省洞庭湖区二期治理三个单项工程档案专项验收会议在长沙举行,由省水利厅、湖南省档案局、长江委长江档案馆组成的验收组一致认为:洞庭湖区二期治理三个单项工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比较完整、准确、系统,案卷质量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同意通过档案专项验收。   洞庭湖区二期治理三个单项工程是国家批准实施的重大水利项目,主要包括洞庭湖区11个重点垸堤防加固、南洞庭湖洪道整治和藕池河洪道整治三个单项工程。工程由1996年开始实施,至2010年全部完工,2000年以前工程根据年度实施计划由项目所在地组织实施,2000年以后由省洞工局担任项目法人组织实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省洞工局高度重视工程档案管理,建立了以项目法人为核心和各建管处、各参建单位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并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建设,将档案工作纳入合同管理,确保各类档案及时整理归档、高效利用。2011年以来,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省洞工局组织开展开了洞庭湖区二期治理三个单项工程档案自检工作,对工程建设前期及单位工程验收形成的文件材料整理归档情况进行了整理,对应归档文件范围、案卷整理规范、分类排列等逐一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对建管处收集、整理及归档本地区全部工程档案进行指导检查,并按工程管理、施工、监理、设计等类别进行组卷,要求各建管处参照案卷式样整理出符合归档要求的全部档案。至2013年3月,全面完成洞庭湖区二期治理三个单项工程档案整理、归档及整改工作,总共形成档案13086卷,其中正本11479 卷,副本1607卷,竣工图4068张。   在专项验收会上,验收组认真听取了省洞工局关于洞庭湖区二期治理三个单项工程档案自检报告和监理单位对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的监理意见,抽查了项目档案案卷及竣工图整编质量,并对工程档案管理及档案质量逐项进行考核赋分,考核赋分达到合格等级标准,洞庭湖区二期治理三个单项工程顺利通过档案专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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