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通过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评审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3-01-30

  1月25日,以清华大学王光谦院士为组长,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副司长蒲朝勇为副组长的水利部专家组到我省麻阳苗族自治县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评审工作。专家组一行考察了麻阳县生态文明创建现场,并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钟再群全程陪同。   麻阳苗族自治县历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长期坚持生态立县、生态富县、生态强县战略,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和各级政府考核目标,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过长期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县域内禁垦坡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陡坡开荒全面禁止,72%的坡耕地得到治理,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82.3%,治理度80%以上的小流域面积占县域应治理小流域总面积的71.7%,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60.3%,土壤侵蚀量减少69.8%。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验收率均符合相关要求。   专家组认为麻阳县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建立了完善的水土保持工作机制,探索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路子,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考评标准,同意通过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评审。会上水利部专家和领导还对麻阳县进一步搞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出建议和要求。此次评选对下一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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