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三县市获国家抗旱设备购置补助政策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1-09-23

  从9月20日“全省县级抗旱服务队建设暨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娄星区、新化县、冷水江市防汛抗旱服务队,获国家抗旱设备购置补助政策,按每县200万元下拔专项资金,统一由省、县集中采购送水车、挖掘机、移动灌溉设备、打井洗井设备、输水软管、简易净水设备、清淤设备、发电和动力设备等。   按照国家防办国汛办电[2010]246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县(市区)成立防汛专业抢险队、抗旱服务队等组织,两支队伍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队长由县防办主任兼任。突出“两个功能”“四个结合”即:防汛与抗旱功能。防汛与抗旱相结合;平战与抢险相结合;创收与服务相结合;公益性与自收自支相结合。   目前,我市三县都按要求已完成设备采购任务,下一步将按照会议要求进行督查。
相关阅读

娄底三县市获国家抗旱设备购置补助政策

7628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