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建希督查水利改革发展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图)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1-08-23

  根据监察部、水利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省监察厅和省水利厅牵头,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专治办等单位,建立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监督检查厅际联系会议制度,分 5个督查组对全省各市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月15日至19日,第四检查组在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邵建希的带领下,采取听、查、访、问、看等方式,先后检查了邵阳、怀化、常德三市5个县的工作情况,藉此推动各级政府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将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贯彻落实到位,促进全省水利改革发展。检查组听取了三个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分解工作任务、制定配套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建立考核制度、完善水利投入机制、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推进水利改革、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和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等方面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和会议记录,实地检查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小农水建设项目区等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并对三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的情况进行现场点评。   检查组组长邵建希在检查中强调,建立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监督检查厅际联系会议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是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一定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水利改革发展的全过程,确保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他要求各级政府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改革发展力度。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的精神实质,大胆探索,勇于改革,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瓶颈。要开阔思路,在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水利投入增长机制、水利建设管理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防汛抗旱减灾体系、河湖健康保障体系等方面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寻找新办法、新措施。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的要求,完善水利投入增长机制,确保公共财政对水利投入持续增加,土地出让收益足额提取到位,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基金筹集政策和规费征收政策,改革水利投入体制,建立水利建设融资平台。二是加大责任落实力度。推动水利改革发展,是政府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是主体,要发挥主导作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配套措施,将水利改革发展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范围。三是加大联合督查力度。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密切配合,共同研究部署和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协商解决监督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督促整改。特别是要落实问责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落实不力、行政不作为的行为。四是加大水利建设力度。要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今年的水利工程建设任务,把水利工程建设与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抗旱工程建设和水资源调度工作,探索节水灌溉的新措施,力争将旱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要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灌区续建配套、农村人饮安全和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建设,使水利工作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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