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出台《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1-05-16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5月10日,常德市以常发〔2011〕4号文件下发了《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决定》共分七个部分22条,对常德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一是全市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二是全市水利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通过5—10年的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我市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三是全市水利建设的重点。即加快湖区防洪、蓄洪工程建设,全面完成病险水库、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任务,加快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全面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水生态保护建设,加强农村水电建设,加快水文气象和水利信息化建设,加强抗旱应急能力建设。四是建立稳定多元和持续增长的水利投入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广泛吸引金融和社会资金投资水利。五是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六是加快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保障体系。七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大力推进依法治水,加强水利队伍建设,营造水利改革发展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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