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办组织审查201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1-03-30

  3月22日至24日,省防办在长沙组织召开部分县(市、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审查会。长江委防办、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气象局、省防汛办、省水文局、中南设计院、省防汛通信中心及相关市州水利局的专家和领导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审查了桂东县、株洲县、澧县、蓝山县、新宁县、新晃县、洪江市、芷江县、通道县、靖州县、中方县、永顺县等12个县的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通过认真审查,与会专家认为各县的实施方案资料齐全,数据详尽,措施具体,符合编制大纲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案编制单位将根据专家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为项目实施作好充分准备。   
相关阅读

省防办组织审查201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

7628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