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水利局切实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1-03-09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日前,衡阳市水利局以正式文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专题建议。
建议明确,要以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目标,着力抓好防洪抗旱能力提高、农村饮水安全、泵站更新改造、灌区续建配套、全国“小农水”重点县、中小河流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程建设,加强涉水事务管理,通过5—10年努力,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供水保障、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农村水利发展、涉水事务管理与公共服务五大体系,全面建设与“四化两型”发展战略相适应,具有衡阳特色的现代水利发展格局,即要基本或全面解决水库、河道、库区蓄洪行洪安全问题;基本或全面解决“衡邵干旱”走廊干旱缺水问题;确保农业和粮食安全;全面实现衡阳主城区和县城中心城区防洪标准50至100年一遇的防洪保护圈;全面解决乡镇集中供水和水源性缺水地区群众饮水困难。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加大政策力度,落实六项措施:
一是加大对一号文件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水利的氛围。
二是扎实深入做好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为水利跨越式发展蓄势。市局和全市水利系统从以下10个方面强化和深化前期工作:深化水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深化做好解决“衡邵干旱”走廊专项项目的前期工作;深化衡阳城区八个防洪保护圈的前期工作;深化市域内33条流域面积在5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的前期工作;深化小二型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的前期工作;深化农村饮水安全前期工作;深化水功能区划和水源地保护前期工作;深化小流域治理、崩岗治理前期工作;深化衡阳市城市第二水源地规划工作;深化山洪地质灾害防治、防汛信息系统建设前期工作。
三是加强水利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水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十二五”期间,全市引进水利类专业博士、硕士等较高学历的专业人才100人以上;大规模培训人才,力争使水利在职人员进行全面培训,使培训人数达1000人以上。
四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水利系统的内在活力。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提升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水平,实现建、管、用相一致,责、权、利相统一;进一步做好基层水管单位体制改革扫尾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合理水价运行机制,大力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五是建立水利投融资新机制,形成多元投入新格局。采取政府投入、“一事一议”、社会投入、金融支持多等多项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未来10年全市水利年平均投入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
六是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要严格执行各项行政审批制度,防止无序开发水资源、侵占河道和造成水土流失等行为发生;科学编制水利规划,强化水利规划对涉水活动和涉水项目的管理和约束作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和“四项指标”纳入政府工作考核。
为保证以上政策措施落实,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相关建议:一要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氛围;二要解决和落实部分前期工作经费。将水利项目的规划费和前期费列入财政年度计划,保证足够的工作经费,为做好前期工作奠定基础。三是推行水务一体化管理。要借鉴长株潭、岳阳等兄弟城市经验,尽快将我市水务一体化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四要严格水资源管理。各项水利规费的征收要按照一号文件的要求,做到应收尽收,严格执行减免政策,不得随意开口子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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