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日前,省厅在芷江县召开了“湖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座谈会”,正式启动了全面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坡耕地水土流失问题,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曾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家发改委会同农业、水利部门研究,积极整合资源、资金,整体推进山、水、田、林、路、村的综合整治,把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作为重大农村基础设施工程进行规划实施。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又明确要求“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加快岩溶地区石漠化和南方崩岗治理,启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搞好清洁小流域建设。”水利部和国家发改委按照中央的要求,从今年开始在包括我省桂阳、资兴、麻阳在内的全国16个省区市的50个县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为迅速、全面、有效地启动试点工作,厅党组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专门部署,迅速行动,认真落实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的各项措施。 会议组织实地参观了芷江县中阳溪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坡改梯现场,听取芷江县的经验介绍,进行了技术讲座,怀化市、郴州市、麻阳县、资兴市、桂阳县水利局领导就如何做好试点工作作了发言。会议号召,一定要鼓足干劲,群策群力,扎实工作,规范管理,打一场体现湖南水保队伍水平、体现湖南水利人水平的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的漂亮仗。 会议要求,一是要鼓实劲。各项目县都要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各相关部门参加的试点工作建设领导小组,要集中整合技术力量加入到建设管理队伍,同时还要探索多元化的良性投入机制,鼓励相关利益方共同参与坡耕地综合治理,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二是要出实招。要落实责任,建立分工协作的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要落实方案,严格设计,科学组织,倒排工期,确保按期完成试点任务;要落实制度,严格执行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制、工程合同制、建设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群众投劳承诺制、工程建设公示制和建后管护责任制等制度,加强计划管理和资金管理,切实把工程建设纳入到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技术规程、质量保证、检查验收等制度,严格进行检查监督,实施质量动态监测管理,探索建立工程质量奖惩制度;三是要成实效。今年试点工作的重要目的就是要通过试点工作进一步摸索经验、创新机制、树立样板,为下一步大规模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做好先导、奠定基础,以试点工作的示范来更好地推动整个工作的开展,真正实现坡耕地综合治理工作科学化、规模化、规范化。因此一定要按期完成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并确保工程质量优良,创造经验。试点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快速机修梯田、水土资源高效利用等实用技术研究和推广,加强工程信息反馈工作和监测评价工作,促进工程顺利实施。 会议代表一致认为,这次会议虽然人员不多、时间不长,但内容丰富、收效很好。大家统一了认识,明确了目标,汇集了心智,鼓舞了干劲,坚定了我们做好试点工作的信心。会后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抓住机遇,扎实工作,把试点工程建成一个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益的精品工程,为全面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奠定基础、积累经验、做出示范,为改善水土流失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怀化市、郴州市、芷江县、麻阳县、资兴市、桂阳县水利局和水土保持局(科、站)负责人、试点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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