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主持召开《湖南省水文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湖南省人大主持召开《湖南省水文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
12月5日上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委在长沙主持召开了《湖南省水文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座谈会。省人大农业委主任委员胡正扬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道沐作重要讲话。省人大农业委、法制委、财经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交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局、省气象局等省直有关部门领导,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詹晓安等出席会议,省水文局局长沈新平等领导和省水利厅、省水文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及相关新闻媒体参加了会议。
《湖南省水文条例》是湖南省法制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也是湖南水利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更是湖南水文发展中的重要里程碑。《湖南省水文条例》实施一年来,对加强全省水文行业管理,保障水文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初步成效,也为全国水文系统法制化建设积累了经验。同时,《湖南省水文条例》的实施为实现富民强省战略,构建人水和谐、生态文明的湖南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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