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跨越 新起点─写在《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新跨越 新起点─写在《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
《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水能资源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促进我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十五”以来,我省农村水电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全省农村水电新增装机133万千瓦,年平均装机26.6万千瓦,完成投资90多亿元,分别为“九五”期间的2.7倍和3.9倍;国家下达我省电气化建设任务29个县,通过验收,我省实际达标的有40个县;全省第一、二期农网“两改一同价”工作已顺利完成,累计完成投资21.7亿元,有38个县全部通过省级验收;农村水电招商引资创造了历史新高,在近年的“深洽会”和 “港洽周”上签约金额达155亿元;农村水电现代化建设和改造取得突破性进展,全省75个县制订了农村水电现代化改造规划,并正在按现代化标准进行建设。
在“增长速度”和“投资额度”两个方面,我省农村水电均实现了前所未有的飞跃。从增长速度看,“十五”前全省农村水电每年仅增长5至10万千瓦,而“十五”以来每年增长速度都在20万千瓦以上,全省农村水电装机突破400万千瓦,跨进全国农村水电大省行列;从投资额度看,“十五”前,主要依靠国家在电气化建设等方面的补助资金、地方自筹和银行贷款,每年仅有几亿元,而“十五”以来每年投资额平均达18亿元,“十五”期间农村水电总投资达到90多亿元。
无论从历史发展纵向比较,还是与全国农村水电同行横向比较,“十五”以来都是我省农村水电发展最好、最快、最有成效的时期。顺应社会发展潮流,及时出台鼓励社会办农村水电的政策,在放开水电市场、拓宽融资渠道等政策上都有重大突破。在大力鼓励民营水电的同时,又积极加强引导和规范,使其获得更大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省各地通过思路创新、政策创新、融资创新、管理创新,农村水电建设事业不仅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显著成绩,而且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我省农村水电的发展经过了解决农村照明用电的起步阶段、实现农村初级普及提高阶段和高速发展3个阶段,现在已进入注重生态环保、促进农民致富又好又快发展阶段。这个新的发展阶段,既给农村水电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给农村水电发展和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当前,我省农村水电发展存在观念、规划、法规和管理相对滞后的现状,直接导致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水能资源的无序开发、资源浪费;行政管理职能不够明确,造成监督管理不到位;违反建设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抢占资源,仓促上马,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隐患,水事纠纷频繁发生。
即将施行的《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将对改变这一现状发挥重大作用,它赋予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能资源统一监管的职责,明确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水能资源及农村水电建设的主管部门;省政府已将加强中小流域规划、清理整顿“四无”电站等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水能资源管理,促进农村水电事业健康发展。从现在至“十一五”末的一段时期,我省农村水电要按照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保护生态、统一管理的原则,做到开发与保护并举,实现年新增装机30万千瓦,实现2010年农村水电装机超过550万千瓦,年发电量达到160亿千瓦时,使全省水能资源开发接近国内发达地区水平;完成38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任务,完成7个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的试点,推进县城电网及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工程,充分提高水能资源效益,抓好老电站更新改造,使全省农村水电行业技术现代化水平有明显提高。
当前,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切实抓好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全面开展水能资源规划,认真做好水能资源依法有偿取得的相关管理工作。二是积极稳妥地开展对“四无”电站的清理整顿。三是继续推进农村水电现代化建设。四是切实抓好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地方电网等主要项目建设。五是积极推进农电体制改革。
我们深信,以《条例》施行为标志,站在新的起点,我省农村水电事业发展必将实现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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