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农业委主任胡正扬在贯彻实施《湖南省水能资源开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省人大农业委主任胡正扬在贯彻实施《湖南省水能资源开
同志们:
今天新闻发布会开得很好,刚才晓安同志就《条例》制定的基本情况、过程、背景以及贯彻实施的意见作了很好的发言,军勇同志代表泰波同志就如何贯彻实施《条例》要抓好的几个重要问题作了很好的讲话,刚才道沐同志就《条例》制定的意义以及需要把握的重要内容和今后怎么加强监督检查作了非常重要的指示。我认为这部《条例》它具有这么几个特点:
第一,具有立法的先行性,也就是说,该《条例》是全国第一部规范水能资源的地方性法规,为全国规范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提供了法律方面的经验。第二,具有法制规范的统一性,《条例》强调了统一监督管理,为改变过去的多头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三,具有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关注民生的决策的民主性,在《条例》立法讨论中,怎么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维护生态,强调得非常严格。第四,在不违反法治统一的原则的前提下,结合本省实际,做了一些自主性的规范。第五,《条例》非常简明、规范,具有比较鲜明的地方性特色,所以要很好的贯彻落实。为了贯彻实施好《条例》,我们要按照泰波同志和道沐同志讲的,一定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工作,让老百姓和企业,让我们的执法同志知道《条例》的具体内容,把握三个内涵,突出四个重点,为加强监督检查、贯彻好这部法律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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