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积极开展《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宣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桑植县积极开展《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宣
1月3日,张家界市桑植县水利局按照上级部署,结合自身特点,在精心策划、精心准备的基础上,在辖区内城镇、乡村广泛开展了《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能资源,规范水能资源管理行为,实现水能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条例》颁布实施后,该局积极组织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内容,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并通过邀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宣传车播放《条例》内容、散发传单、张贴标语及横幅等多种形式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条例》宣传声势和氛围,对防止水能资源的浪费和无序开发,有效清理辖区内不符合建设程序的“四无”水电站,清除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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