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电站创新机制促安全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双牌电站创新机制促安全 双牌水电站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厅党组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厅的工作部署和集团公司的任务安排,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了安全制度、安全宣传、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和安全整改“五到位”,实现了“突出生产抓安全,重视安全保效益”。截止去年年底,双牌电站共发电4.10亿千瓦时,附属产业全年售电1.38亿千瓦时,在全年来水严重偏少的情况下,实现了发电效益,确保了安全度汛,避免了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重大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2007年8月被省厅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较好地处理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 一、创新安全生产理念。“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企业重安全、要安全、抓安全,才是真安全。双牌电站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站区现场及生活区悬挂安全彩旗、安全条幅、安全挂图,向车间、科室、公司和班组发放学习资料近300余册。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全站职工观看《水灾预防现场扑救自救与逃生》录像片,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参加全国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组织安规考试。运行车间以班值为单位举行以实际运行设备为对象的事故预想演练竞赛,行政科开展了以《道路安全交通法》及安全驾驶相关知识为内容的安全基本知识竞赛和安全驾驶操作技能比武,检修车间组织了以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电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编写电气和机械安全知识竞赛复习提纲竞赛活动等。该站通过不同形式的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形成了“领导带头抓安全、开展活动促安全、突出重点保安全”的安全管理新理念,营造出“人人要安全”的安全生产氛围,收到较好效果。 二、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双牌电站根据厅安委会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及时调整充实了以站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站领导为副组长,以及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站安全生产工作。并明确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电站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对车间、班组日常安全工作的指导和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及事故调查分析的组织工作。各车间、班组明确了安全责任人及安全员,对本车间、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电站内部形成了健全的安全管理网络。同时,该站坚持安全生产从班组、从车间抓起,要求做好班组、车间自身安全管理,利用班前和工作间隙,查劳保用品穿带情况,查安全隐患部位,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安全记录,记录班组安全活动情况、事故隐患及处理情况。该站还坚持安全巡查制度和星期一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形成较为严密的安全监管体系。 三、增强安全运行保障。为了确保正常发电和设施正常运行,该电站进一步加强了大坝除险加固及设备更新改造工作,一是该站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工程批准总投资5872.46万元,到位资金3400万元,计划项目18个。截止去年12月底,共完成投资2591万元,已完成加固项目10个,正在施工的项目8个,待实施项目5个。二是顺利完成了启闭机更新和110KV开关站搬迁工程。三是目前正利用枯水期,抓紧对三台机组检修、机组进水口拦污栅更换、压油装置改造、四扇溢闸门更换,以确保实现安全度汛和发电效益。 四、强化安全管理措施。该站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电站管理工作的重点,不断强化安全管理措施。一是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和程序。电站运行以来,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近年来结合实际对安全条款进行修订、补充、完善,全部成册和上墙。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该站站长与主管生产的副站长坚持参加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和生产例会,分析、部署、督促和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且每次安全大检查都亲自到场,对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做到胸中有数。三是坚持经常开展定期不定期安全大检查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活动,对发现的隐患和缺陷及时组织整改。去年,该站开展了四次安全大检查,查出隐患70余起,站安委会立即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在限期内将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为100%,确保了生产安全。四是制订安全生产及应急预案。该站根据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的要求,积极做好了相关预案准备工作。去年6月7日突降大暴雨时,该站大坝弧形闸门启闭发生故障。根据防洪预案,全站职工紧急动员,该站站长亲自在大坝现场指挥,水船车间组织抢险,冒雨参与抗洪抢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了防洪度汛的万无一失。五是确保安全经费到位。不管发电形势再紧张,资金再困难,该站都绝对确保安全生产经费全额到位,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所需费用,加大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力度,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 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该站在强化安全管理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了安全工作责任,明确电站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电站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站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每年年初,电站与各车间、生产单位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还特别强调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始终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严格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部门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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