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全面深化水利机构改革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沅江市全面深化水利机构改革
日前,沅江市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在这一大背景之下,同样面临一些问题的沅江市水利系统也踏上了改革之旅。该系统本着事企分开,精简、效能的原则,以稳定基本队伍,保障退休队伍,放开经营队伍,盘活管理队伍为基本方法,力求通过改革,建立起职能明确、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服务规范的水利建设管理工作新机制,实现防汛抗灾、水利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此次改革的主要做法有:
一、实行市管为主,合理定编定员。根据水利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该市将新设置的乡镇水管站确定为全民事业单位,实行以市管为主,市、乡共管的管理体制。其主要职能是承担水利工程的建设监管、区域内河道湖泊的综合治理、防汛抗旱、堤防管理、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监督等工作。乡镇水管站随乡镇设置,由原来的23个精简为14个,人员减少三分之一。
二、推行竞岗分流,实行"两个退出"。一是新的水管站事业编制人员实行竞争上岗。落岗人员在未就业前每月发给一定的生活补助,主动不参与竞争上岗的,其生活补助按高于竞争落岗人员10%的标准发放,自愿同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具体的生活补助和经济补偿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二是鼓励分流人员创办民营企业,组建专业化中介服务组织或经济实体;三是对原乡镇水管站的在编人员和离退休人员,2005年12月31日前的养老保险都按规定办妥;四是2010年12月31日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分流人员,每月发给一定的生活补助,其2006年1月1日至退休时止的养老保险费统筹部分由单位负责缴纳,个人账户部分由个人缴纳,到龄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支付养老金;五是所有分流人员退出事业编制管理序列,退出财政供养序列,人事档案交有关单位统一管理。
三、创新经营机制,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该市按照公有私营,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三权分离的原则,对小型水利工程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出让产权,引进民营资本办水利,力求建立起防洪保安、灌溉管理、综合开发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达到盘活资产,明晰产权,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该市把南咀镇、新湾镇、三眼塘镇、泗湖山镇等乡镇作为试点单位。山区突出"两小",即小型山塘水库和小型排灌设施,重点放在小型山塘上;湖区突出垸内电排及河道洲滩。全市小型水利工程采取承包形式的有301处、采取租赁形式的有120处、采取拍卖形式的有46处、采取股份合作形式的有47处。新湾镇高湖水库改制后,业主投入8万元,高标准整修水库大坝和衬砌灌溉渠道,利用水库从事水面综合开发,解决了水库长期无人管理的混乱局面,使水库下游400多亩水田水旱无忧。承租者年收入达4万多元。实现了老百姓满意、乡镇干部放心、承租者盈利的多赢局面;三眼塘镇洞口村荷叶塘采取山塘一包10年,投标所得承包款1.3万元全部用于山塘整修,解决了修塘的资金问题,使100多亩稻田实现了旱涝保收;泗湖山镇对2000亩洲滩的经营权进行拍卖,一拍20年。业主利用这些洲土种植林木和芦苇,拍买所得资金全部用于水利建设;南嘴镇跑马岭水库经营权拍卖后,投资商投入资金20多万元,综合利用水库进行水产养殖,发展休闲娱乐业,同时无偿为周围1500亩农田提供灌溉用水,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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