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湖南省水利厅十件大事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2006年度湖南省水利厅十件大事 1、战胜了“7.15”特大暴雨山洪和严重旱灾,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灾害损失。 2、全面落实省政府“8件实事”工作要求,提前超额完成了20万人饮水安全工作任务。 3、年内争取中央水利投资16.07亿元,超过34%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在省级投入中,水利科技投入大幅度增加,达到700万元。 4、“四种水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全面推进,全省农田水利建设现场会在桂阳召开,全省各地更加注重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5、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取得重大成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6〕75号),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益类和准公益类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编标准(试行)>的通知》(湘编办〔2006〕39号)等文件相继出台。 6、《湖南省水文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 7、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与我厅签署“1+3”战略合作协议,其中电力与供水项目3~5年内引资规模达到35亿元。 8、我省农村水电开发迅速增长,农村水电总装机达444.03万千瓦,年发电量达120亿千瓦时。 9、我厅荣获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10、省厅领导班子调整充实,水利干部队伍年轻化步伐进一步加快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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