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105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6-037846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6-07-10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105号提案的答复
A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6〕127号
唐鹏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娄邵衡干旱走廊山塘系统性重建工程切实保障区域水安全与乡村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山塘在保障农业灌溉、调蓄洪水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尤其是在我省相对缺水的“娄邵衡干旱走廊”地区,山塘发挥的作用更加突出。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厅深表认同。一直以来,我们也围绕这些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创新工作模式。2023年,我省在国内率先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三年行动,对山塘等小农水设施进行整治。省政府成立工作专班,由水利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共同参与,强化指导服务,形成工作合力。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模式,支持受益主体“自选、自建、自用、自管”,统筹推进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恢复、“中梗阻”渠道畅通、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提升。
二是推动项目实施。2023-2025年,我省完成清淤整治农村小水源7.88万处,畅通“中梗阻”渠道7213公里,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156.3万亩。其中娄邵衡三市清淤整治农村小水源2.06万处,畅通“中梗阻”渠道1671.1公里,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38.27万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娄邵衡干旱走廊”地区干旱缺水现状。2026年,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印发了《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立足原有工作专班、工作机制,继续实施新一轮三年行动,并把山塘度汛安全隐患整治纳入行动范围持续施治,今年已完成整治度汛安全隐患山塘2743处,其中娄邵衡三市整治度汛安全隐患山塘1208处。
三是加大多元投入。三年行动期间,统筹整合省级奖补资金29.23亿元,撬动地方投入超40亿元,累计发动群众投工投劳460余万个。2026~2028年的新一轮三年行动,统筹整合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符合使用渠道的资金继续推动项目实施,预计投入省级奖补资金30亿元,撬动地方投入50亿元。此外,对于有经营主体的山塘,由经营主体适当出资;支持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参与,积极引导群众投工投劳。
四是完善管护机制。2023年7月,我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加强农业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法治层面进一步规范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推动相关工作落地落实。并以《决定》为依据,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湖南省小型农业水利设施管护办法》,对管护对象、管护标准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职责,构建起“政府主导,行业监管,管护主体落实”的小型农业水利设施管护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工程建得好、长受益。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群众需求,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持续加大力度整合省级资金,最大程度撬动市县财政投入,推动盘活小农水资产,广泛吸引发动社会资本和农民群众参与小农水建设,持续扩大建设规模和范围。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6年6月16日

湘公网安备:430111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