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710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6-03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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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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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710号提案的答复
A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6〕77号
李述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宁乡大坝塘水库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宁乡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长期以来,在规划编制、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等方面持续加大支持力度。“十四五”以来累计支持宁乡市国省资金10.2亿元。您提到的拟建大坝塘水库是一座具有防洪、供水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库,水库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宁乡市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粮食安全和水生态安全保障水平。
目前,国家对大中型水库建设严格执行规划管理,未纳入国家水安全保障五年规划或相关方案的项目不得审批实施。新建大中型水库项目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申报中央资金需纳入水利气象领域“两重”项目清单。因大坝塘水库尚未纳入国家规划及“两重”项目清单,暂不具备近期审批实施条件。
为推动项目尽早审批实施,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已将该项目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请求纳入国家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衔接,争取项目纳入国家支持笼子,指导宁乡市论证坝址、坝型、库容等关键要素,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在项目满足中央资金支持条件后,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加大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争取力度,会同省财政厅按照《湖南省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有关规定承担省级支出责任,指导宁乡市在争取财政资金的同时,充分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金融支持水利、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等政策,拓宽项目筹资渠道,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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