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09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26-037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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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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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09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A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6〕42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
曾江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嘉禾县重点饮用水源地盘江水库水质保护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厅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立足职能职责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协同,在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荣获“三连优”。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管理。落实水源地名录动态更新机制,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按程序定期开展名录更新调整工作,经省政府同意,于2026年1月修订印发《湖南省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将嘉禾县盘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纳入名录管理。二是做好水源水质水生态监测工作。制定实施《全省水资源保护监测工作方案》,对国家重点水质站、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大中型水库等开展日常水质监测评价。自2016年起依托郴州水文中心对盘江水库展开常态化水质监测工作,水库水质总体保持稳定良好,2025年各项常规指标均达到二类水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到优秀等次。三是开展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每年度对全省重要水源地及相关信息变化情况、年度供水保障情况、水质情况、存在的风险和问题、管理情况等进行定期评估,向水利部报送分析评估报告。四是完善水库日常管护措施。依托河湖长制选聘“民间河长”和招募“河小青”,组建多元化志愿者队伍,开展河湖库垃圾清理、生态巡查等活动。盘江水库管理所严格水库管理,开展库区巡查,加强水库管护。五是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机制。牵头推动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立法,协同省生态环境厅做好《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指导各地落实饮用水水源地巡查、保护责任。
下阶段,我厅将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强化水源地水质日常监测,支持永州市开展盘江水库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源地保护工作,推动盘江水库水质持续改善。
以上意见供贵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湖南省水利厅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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