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153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5-15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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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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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153号提案的答复
A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5〕125号
章光明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小农水设施管护,守护粮食生产根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小型农业水利设施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支撑,更是关系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您提出的三点建议十分中肯,针对性极强。一直以来,我们也围绕这些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23年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三年行动,统筹推进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恢复、“中梗阻”渠道畅通和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提升。具体如下:
一是科学实施项目。坚持省级统筹、市县主抓、乡村实施,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市县乡村积极性高优先、受益主体投工投劳积极性高优先。项目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市级汇总、省级备案”程序确定。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项目时征求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意见,按照“轻重缓急”原则,优先支持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区域内的项目。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指导村委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受益主体,采取“自选、自建、自用、自管”方式实施。
二是完善管护机制。2023年7月,省水利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农业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法治层面进一步规范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推动相关工作落地落实。同时,以《决定》为依据,研究制定《湖南省小型农业水利设施管护办法》,对管护对象、管护标准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职责,构建“政府主导、行业监管、管护主体落实”的小型农业水利设施管护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要素保障。2023~2024年,省财政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水利、移民和乡村振兴等领域资金共21.22亿元,支持整治山塘5.38万处,畅通“中梗阻”渠道4706.3公里,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122.5万亩,有效改善了农业灌溉水源和灌溉设施。同时,每年安排资金(如2024年安排608万元)用于水利特岗生培养,定向为基层输送水利专业人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水利水电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水利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我厅通过光明日报、中国水利报、湖南日报等中央和省级媒体推出系列报道,在红网开设《水润农田粮满三湘》专题,全面展示工作推进力度、深入宣讲政策内容、大力推荐先进典型,积极营造社会关注、重视、齐心协力推进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的浓厚氛围。坚持一月一专报,从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资金保障等6个方面梳理总结,提炼出怀化市“自筹、自建、自管、自评”、浏阳市“三个统一”(统一建设门槛、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管护要求)等共计28项典型经验做法,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吸纳借鉴。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群众需求,持续加大省级资金整合力度,最大程度撬动市县财政投入,积极盘活小农水资产,广泛吸引发动社会资本和农民群众参与小农水建设,不断扩大建设规模和范围,为粮食安全提供更坚实可靠的水利支撑。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