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012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5-153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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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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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012号提案的答复

A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5106


胡章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规划农田水利项目完善全过程监管的提案》收悉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现答复如下:

农田水利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科学做好农田水利项目规划,完善项目全过程监管十分必要。近年来,我省通过大力推进大中型灌区建设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三年行动等,加快补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您提案指出的农田水利规划设计不合理、建设管理不合规、完成情况不真实、后续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当前,我们正在采取措施积极解决,持续提升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一、着力提升项目规划设计水平。一是加强部门协同。2022年以来,省水利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加强大中型灌区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协同推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贯彻落实上还存在差距。20254月,省水利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灌区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湘水办函〔202578号),进一步压实责任,要求市州、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建立会商协调机制,研究规划编制、项目安排、信息共享等需要协作配合事项,强化骨干与田间衔接配套,加快构建从水源、骨干渠系到田间末端的高标准灌溉工程体系。二是做好规划衔接。20251月,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湖南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2021~2035年)》(湘水发〔20253号,下称《规划》)。《规划》充分结合全省各地实际需求,有效对接《湖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湖南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湖南省水安全战略规划(2020-2035年》《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等相关规划指导市县合理规划农田水利项目。三是合理安排项目。目前,水利和农业农村部门正在建立协同会商制度,做到在灌区项目选定前,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作为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安排的重要因素;选定灌区项目后,农业农村部门优先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安排在拟实施的大中型灌区范围内;项目完成后,双方及时将相关矢量数据共享,确保项目安排科学合理。

二、有效规范项目全流程建设管理。一是规范项目管理。20254月,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湖南省水利投资项目申报审核工作规程》(湘水函〔202543号),省水利厅先后印发《关于健全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灌区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省农业农村厅先后印发《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典型设计图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等文件,进一步抓细工程设计、抓实施工组织抓严竣工验收二是强化招投标管理。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结合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大中型灌区建设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整治。为进一步规范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工程电子招投标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水利厅出台了《湖南省水利工程“机器管招投标”模块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2025年第1版)》,省农业农村厅正在修订《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机器管招投模块化招标文件(施工)示范文本(2024年版)》三是完善验收机制。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加强大中型灌区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规范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实施举牌验收,强化质量结果约束。

三、加快健全农田水利项目长效管护机制。一是加强项目信息管理与数据填报督促市县在《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据实填报农田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和上图入库信息,及时将新建和改造的灌区工程矢量数据上图,并在省级灌区平台同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实事求是。二是科学统筹农田水利信息化建设规划。省水利厅在灌区项目方案编制前期,督促指导县级水利部门做好县域灌区信息化整体规划和指导,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维护,力争实现“一县一灌区平台”,避免重复建设浪费投资。同时,督促市县做好灌区工程和管理信息的及时动态更新,并与上级相关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互通互联三是深化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突出问题整治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整治中防止一刀切的工作提示》,督促指导市县对照整治任务,分类明确整治处置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增量,稳慎推进存量问题整治。

四、强化农田水利项目资金监管。一是健全监管机制。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分别印发了《湖南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959号)、《湖南省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我省水利发展资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省财政厅通过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对农田水利项目资金等财政支农资金支付情况进行监控,对发现存在超范围、违规支付等预警信息,督促县市区核实后整改。严格实行政府监督、专业监理、群众参与监管模式,实行设计、施工、管护等全过程多方监管。二是强化资金监督。省财政厅定期调度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对支付进度较慢的进行通报,督促市县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加强实地督导,每年定期对有关地区灌区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对发现建设不达标、资金未到位等问题督促地方及时整改,确保专款专用和财政资金安全。三是创新投融资模式。省水利厅坚持“两手发力”,以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抓手,全面推广长沙县、澧阳平原灌区改革模式,深入挖掘灌区融资潜力,统筹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银行中长期低息贷款、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多渠道筹集资金开展灌区现代化建设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压实市县责任,提升项目规划设计水平,强化项目建设、资金全链条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加快补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粮食产能。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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