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342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4006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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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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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342号提案的答复
A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0〕126号
袁兴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新时代我省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征求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意见,现答复如下: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应对水资源短缺和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约用水工作,近年来,围绕落实节水优先治水思路开展了大量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出台了《湖南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湖南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湖南省全民节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国家节水行动湖南省实施方案》等规划方案,并将节约用水指标纳入对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为节水管理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二是严格取用水管理。根据我省实际修订了《湖南省用水定额》,建立了公共机构、居民小区、企业、灌区、高校、医院等主要节水载体评价标准体系,对重点取用水户用水量实施了在线监控,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工作,倒逼高耗水行业转型升级,促进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三是推动示范引领。开展节水公共机构、高校、企业、灌区、小区等载体建设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省用水效率大幅提升,经初步统计,2019年我省万元GDP用水量为85.5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约25%,全省用水效率明显提升。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节水工作还存在集约水平不高、监管能力不强、科技支撑不足、体制机制不顺的实际问题。为进一步加大节水工作力度,2019年12月20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联合印发了《国家节水行动湖南省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下阶段节约用水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为统领,以加快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为目标,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约用水机制,围绕实施总量强度双控、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重点地区节水开源、科技创新引领等六大重点行动,全面提升我省水资源利用效率。
感谢您对湖南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