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46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4006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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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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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46号提案的答复

A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064


翦梅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黄石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20196月,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出台了《关于印发〈湖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财资环〔20191号),目标任务是在湘江、资水、沅水、澧水干流和重要的一、二级支流,以及其他流域面积在18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建立水质水量奖罚机制。鼓励上下游市州、区县政府之间签订协议,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到2020年,实现85%以上市州、60%以上区县建立起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到2025年流域上下游市州、区县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内容更加丰富、方式更加多样、评价更加科学合理、机制基本成熟定型,对流域保护和治理的支撑保障作用明显增强。《实施方案》补偿范围上涵盖全省所有市、县;鼓励流域上下游相邻市、县政府间签订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建议桃源县与邻近县市协商签订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争取省级财政政策性奖励。我厅将协同相关单位加强政策指导,做好协调工作,助推协议尽快签订。《实施方案》确定的水质水量考核机制河流清单,黄石水库不在考核清单之列;但《实施方案》激励政策中亦规定区县就未纳入考核清单的河流签订协议的,视流域生态功能重要性每个奖励50150万元,该奖励每个区县原则上只考虑一条河流,一个区县如需签订两个以上协议的,应先报省财政厅和省生态环境厅核准后才可获得奖励。鉴于黄石水库已经省政府明确为饮用水源保护区,且涉及跨区域共同管理,经与省环保厅协调,该厅认为可予支持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为库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效保障。下一步,我厅将协同相关单位继续研究政策措施,不断完善生态补偿制度,积极助力我省生态强省建设。

二、关于完善管理和执法机制。依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管辖。因此,对黄石水库范围内的水事违法行为,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桃源、慈利两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对于重大的水事违法案件,常德市、张家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可相互调,联合执法或建立协商执法体制机制,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对案件特别重大,两市协调难度大、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一案一报由我们厅依法处理。为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国家层面就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下发了中办发〔201859号、61号、62号、63号、64号等5个文件,我省也印发了《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市场监管等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办发电〔201937号),这些都是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市县执法体制改革要依据这些文件进行,我厅将加强指导,积极配合市县执法体制改革。

三、关于划界确权。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有关规定,国家所有的水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标准,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设立标志。黄石水库属于国有大型水利工程,跨常德市桃源县、张家界市慈利县两地,划界确权工作责任主体为水库所在地桃源县人民政府和慈利县人民政府。2015年,我厅以湘水建管〔201525号文布置了全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情况调查工作。同时,组织省水科院和省第二测绘院在长沙县开展了试点工作,并编制了《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试点总结报告》。2016年,又下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并督促地方开展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2018年,水利部再次下发通知,强调2020年完成划界工作,并要求列入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任务。目前,我厅正在全力推进国有水利工程划界工作,已成立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领导小组,并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湘水发〔20208号),要求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国有大中型和重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根据湘水发〔20208号文件通知,我厅将牵头编制全省大中型水利工程划界方案,指导各地开展划界工作,并结合自然资源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第一阶段,我厅将组织相关技术单位通过图上标绘和现场核实勘定工程的管理与保护范围,编制划界方案,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后,按管辖权限由工程所在地桃源县人民政府、慈利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公示,完成图上划界;第二阶段,由工程管理单位黄石水库灌区管理局、慈利县黄石水库水资源保护中心负责根据本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划界方案因地制宜埋设实物界桩、设立告示牌。

四、关于加大项目支持。黄石水库位于常德市桃源县西北部沅水一级支流白洋河上游,地跨桃源、慈利两县,水库总库容6亿立方米,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2009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生态补偿。经我省积极争取,慈利县、桃源县已经纳入了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每年享受中央财政政策支持,2019年支持慈利县、桃源县转移支付资金25816万元(其中慈利县19617万元、桃源县6199万元),较201817713万元增长45.7%,此项资金要求全部用于生态建设和民生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自1998年我国启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以来,我厅已先后2次支持黄石水库纳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累计下达中央投资达5311万元、省级配套投资1258万元,专用于支持黄石水库枢纽工程的病险隐患治理工作。除险加固项目的实施,将根本上巩固并提升黄石水库枢纽工程的防洪安保能力,有效地保障工程安全稳定运行和经济及生态等综合效益的发挥。经与省财政厅沟通,下一步,黄石水库区域内各县可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向省级申报相关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类、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所支持的项目,如所申报项目符合政策支持范围,省财政将会同相关省直部门研究予以支持。

感谢你对湖南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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