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09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20-0100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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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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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031

省农业农村厅:

民盟省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助力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会办意见函复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一、关于推进管护制度改革。我厅不断推进建立健全农村水利工程长效管护机制,联合省财政厅、省国土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湘水办2017100号),20132018年先后组织开展了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农田水利综合改革、农田水利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等试点工作,完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15万余处。积极鼓励创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现有1414个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其中国家级示范组织30个,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关于加大中型灌区改造工程投入。我省高度重视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现建有大型灌区23处,中型灌区661处。截至目前,纳入国家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的大型灌区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正在抓紧实施;2017年、2018年,省财政又安排补助资金对61处中型灌区实施了节水配套改造。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我省大中型灌区骨干灌排渠系工程配套率、完好率得到了大幅提升,2019年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5,预计2020年达到0.54以上,综合效益显著。目前,我厅正在组织编制十四五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规划,对灌区工程设施进行达标改造、提档升级和深化灌区改革等,进一步夯实灌区现代化的基础。委员所提意见反映了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现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建议各地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加强与大中型灌区建设改造规划衔接,统筹开展农田水利建设。

三、关于山塘清淤整修。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水利部门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包括山塘)已调整归并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筹实施。建议各地结合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计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等统筹推进山塘清淤整治。

湖南省水利厅

20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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