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3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20-0100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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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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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3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A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029

发改委

民建省委提出的《关于加强长江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我厅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全面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一是全面完成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长江干流湖南段27个岸线利用项目需清理整治,其中14个已拆除,2个已由水利部长江委许可,8个经防洪影响论证现状保留,3个经防洪影响论证需整改规范。至2019年年底,3个需整改规范项目均已按防洪影响论证要求整改到位。二是积极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清理整治2018积极组织开展四水干流及洞庭湖管理范围内固体废物点位排查会同住建、卫计、生环等部门核定固废类别,建立台账,积极督促整改8月,台账内64处固体废物全部清理完毕。三是高质量完成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20188,我厅提请家毫书记、达哲省长签发省5号总河长令,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各地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摸排整治201911月底,台账内4884个“四乱”问题全面完成整改销号四是全力推进长江经济带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摸排2341个执法项目清单,下达整改通知2219个,立案查处122个,罚款175万元。形成了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了遵纪守法、保护水土资源的良好氛围。五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在洞庭湖2019年度湖长工作会议上,常德市、岳阳市、益阳市共同签署了《洞庭湖区域联合执法合作框架协议》,有效解决了跨区域执法难、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做好长江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相关工作。

湖南省水利厅

20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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