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100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19-028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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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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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100号提案的答复
A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19〕64号
潘执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点支持湘(珠)江源头临武县三十六湾及其周边地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征求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十六湾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
“十二五”以来,先后将其作为重点区域纳入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湖南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2016~2020年)》等,并将其列为湘江保护和治理省“一号重点工程”五大重点区域,按照先源头后尾端,先上游后下游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重点支持了“三十六湾”地区一大批污染治理项目,其中“临武县三十六湾、香花岭地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塘官铺矿区重金属治理项目”等28个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及重金属专项资金支持5.08亿元,是全省重金属污染治理资金安排最多的县区之一。2018年又落实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4900万元,用于实施临武县甘溪河浸槽-出境断面沿岸废弃尾砂清理安全处置、湘江源头三十六湾矿区遗留废渣治理和临武县水东镇油湾村土法烧砒点土壤污染修复。通过这些重点项目的实施,包括甘溪河流域在内的三十六湾地区涉重金属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水质明显好转。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三十六湾区域矿区遗留废渣整治和甘溪河重金属尾砂治理,省水利厅将陶家河流域治理纳入主要支流治理规划,项目初设批复总投资6.5亿元,其中临武3.1亿元,2018年已安排临武县中央资金1亿元,剩余中央资金已于今年4月4日全部安排到位。同时,积极争取将三十六湾区域整治纳入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奖补实施方案以及《湖南省湘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方案(2018-2020年)》,成功入围国家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三十六湾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投资总额6.36亿元,目前已安排资金2.45亿元。
二、继续重点支持三十六湾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
下一步,省直有关部门将根据部门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争取支持,从资金、技术等方面继续重点支持市、县人民政府开展三十六湾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
一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支持临武县资源型产业转型和城市转型,指导地方政府尽快做好重金属污染治理、河道治理等项目的技术方案论证、报批、立项等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储备,积极对接中央部委,争取中央对我省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的资金支持,并及时足额安排好相关资金。同时,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争取中央相关专项基金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支持包括三十六湾及周边地区在内的我省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大技术支持力度。在地质环境治理、河道治理、地下水保护等方面加强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同时,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夯实重金属污染风险防控和综合治理基础,尽快摸清三十六湾地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为有效管控重金属污染风险、实现土壤安全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统筹发改、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资源,加快推进河道治理、矿山复绿,重金属废渣整治等工作。同时,督促临武县政府切实担负起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强三十六湾区域整治的规划方案编制、项目统筹整合、项目实施监管等工作,确保区域生态环境早日改善。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和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督促临武县积极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第三方治理等方式,鼓励和吸引有资质的社会资本,自主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
湖南省水利厅
201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