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水提〔2017〕074号B类)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092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19/2017-89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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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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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湘水提〔2017〕074号B类)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092号提案的答复
湘水提〔2017〕074号
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0092号提案的答复
释怀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复左权镇仙霞河乌龟坝的建议》的提案已转交我厅承办,现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左权镇仙霞河乌龟坝修复问题,2016年派员前往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并与醴陵市水利局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责任支出和事权划分原则,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属于县级事权,项目确定和审批权限在市县,中央和省级财政主要以奖补形式进行扶持。我厅去年会同财政厅已在湘财农指〔2016〕190号文件先行安排乌龟坝整治资金40万元。由于该项目所需投资较大,我厅与株洲市水务局、醴陵市水利局进行了沟通,建议将乌龟坝修复项目纳入醴陵市2018年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内容,按程序向我厅申报,我厅在农田水利项目建设资金中统筹予以支持。按照我省农田水利建设总体安排,2018年农田水利项目申报工作将在2017年下半年进行,建议左权镇篾织街村积极与醴陵市水利局对接,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在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积极组织群众筹资、投劳,力争早日彻底解决乌龟坝建设问题。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支持与关心。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沟通联系表
湖南省水利厅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