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水提〔2017〕063号B类)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346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19/2017-8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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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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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湘水提〔2017〕063号B类)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346号提案的答复
湘水提〔2017〕063号
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0346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湖南省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建管并举加快补齐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短板的建议》的提案已由有关部门转交我厅承办,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开办,现答复如下:
对提案指出的水利设施陈旧失修、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保护管理意识淡薄等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大资金投入。一是争取财政投入,近年全省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稳步增加,从2014年的33.72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40.06亿元。下一步,我们将会同财政部门,继续积极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落实省级配套资金,保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继续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以及重点中型水库配套建设;同时优化绩效评价方法,确保资金效益。二是抓好涉农资金整合,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载体,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重点推进20个高标准农田试点县建设,计划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3316万亩。三是引导群众及社会投资,近期以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为平台,开展“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民办公助”试点,按照1000元/亩标准对实施主体予以补助,下一步将积极总结经验,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中全面推开。
二、推进产权改革。一是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资金渠道。二是扩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并在全省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中同步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措施。三是加大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扶持力度,按30万元/座标准继续支持乡镇水利站能力建设,并在小农水项目中,按10万元/个标准继续扶持农民用水户协会发展。四是加快推进国家级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及省级农田水利综合改革、水权交易等试点工作,争取在制度建设和实践创新方面有突破,并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三、建立管护机制。一是完善工程技术标准,印发试行小型农田水利标准设计图集,编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验收规程。二是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对要求招标的,严格按程序进行;对符合村民自建条件的,按我省“四自两会三公开”有关要求执行,并强化村级公开公示考核监督,确保建设过程公开透明。三是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在4个农田水利综合改革试点县推进水费精准补贴、工程分级管理和建管一体化等改革措施,形成长效管护机制。四是推进农田水利生态化、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配合相关部门推行水肥药一体化技术,实现节能减排,今年力争新增3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十三五”期间力争新增150万亩;同时,在条件适宜地区试点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提升全省农田水利设施标准化水平。
特此答复,衷心感谢你们对水利事业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沟通联系表
湖南省水利厅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