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水提〔2015〕160号 B类)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522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15-79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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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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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湘水提〔2015〕160号 B类)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522号提案的答复
刘汉云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继续发挥好韶山灌区的功能和作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关于加大对灌区的资金投入,合理划分行政区域事权财权责任。
韶山灌区地处湘中丘陵地带,设计灌溉湘潭、长沙、娄底三市七县区100万亩耕地,是我省二十三处大型灌区之一,也是我省目前已建成的设计灌溉面积最大的灌区。为搞好灌区配套改造,充分发挥灌区效益,1998年以来,中央将韶山灌区纳入了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并逐年安排了投资计划。截止2014年,历时17年,中央已累计下达韶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投资计划3649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387万元,地方应配套资金16103万元(其中省级6412万元,市级6411万元,县级3280万元),累计完成干支渠渠道混凝土防渗衬砌310公里,渠道险工险段除险加固237处62公里,干渠上渡槽隧洞等渠道主要建筑物除险加固改造32处18927米,桥涵闸等除险加固改造292处,累计完成投资236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387万元,地方各级应配套资金仅落实到位3218万元(其中省级1813万元,县级1405万元,市级无)。
通过17年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韶山灌区灌排工程设施状况得到了根本改善,确保了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效益的发挥,为确保灌区粮食稳产高产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地方配套资金没有按中央要求落实到位,韶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仅完成已下达计划任务的65%,严重制约了工程效益的发挥。
韶山灌区坚持以建设“三型”灌区(节水生态型、综合效益型、特色文化型)为目标,坚持“强化农业灌溉功能,拓展文化旅游功能,提升综合经营功能”的工作思路,谋划建设现代化灌区。对发展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韶山灌区管理单位也尽了最大的努力。但由于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造成部分计划项目无法实施,未修复的工程隐患仍威胁着灌区工程运行安全,配套资金的欠账不仅已严重影响灌区工程改造既定目标的实现,同时也影响了中央对韶山灌区的投资,这是全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项目建设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为此,我厅多次向省政府汇报,并与省财政和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衔接落实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省级配套资金,在2015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安排时按要求落实了省级配套资金。但市级和县级配套资金的落实尚无实质性进展。我厅将通过相关途径做好工作,争取尽快足额落实韶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地方各级配套资金,同时,在此基础上争取中央加大投入,以期早日完成韶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任务,为灌区人民造福。
韶山灌区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对确保灌区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灌区效益的可持续发挥,起着决定作用。随着人工工资及建材价格的不断上涨,灌区现有的公益性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确已不能满足灌区工程正常维修养护经费所需。2014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和省财政厅的意见,我厅对韶山灌区公益性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进行了测算审查和核定,并将测算审查与核定意见反馈省政府办公厅。下阶段我厅将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做好韶山灌区公益性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调增的相关协调工作,争取早日落实韶山灌区公益性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的调增到位。
2、关于对水利灌溉工程行政执法工作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
灌区工程点多线长面广,工程权属不清、保护范围不明、跨行政区域执法难度大,加上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备,部分条款可执行性不强,致使灌区依法管理难度越来越大,亟需通过完善相关立法予以解决。据了解,对于韶山灌区的立法问题,湘潭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分管副市长杨真平作了专门批示。今年5月,由湘潭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协同湘潭市人大和市水务局到韶山灌区就灌区立法作进一步调研,目前已行文至省人民政府就韶山灌区专门立法进行请示。对韶山灌区的立法问题,我厅领导也非常重视,相关领导曾在2013年陪同省人大农业委领导专门到韶山灌区就立法工作进行了调研,并表态给予支持。下阶段,我厅将按照省人大和省政府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完善灌区管理立法的相关基础工作。
3、关于加强灌区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
韶山灌区设计灌溉湘潭、长沙和娄底三市七县(市、区)100万亩耕地,跨三个市级行政区域灌溉,为搞好灌区的防汛和灌溉用水调度,充分发挥灌区的综合效益,建设与之相适应的高标准用水管理信息化系统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提升灌区现代化管理水平、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2002年,韶山灌区作为全国26个信息化建设试点灌区之一,编制了《湖南省韶山灌区信息化建设规划报告》和《湖南省韶山灌区2003~2005年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并在其后按水利部的相关要求逐年安排了水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内容。据统计,截止到2010年,我厅累计下达韶山灌区水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投资计划1715万元,其投资额当时在我省是首屈一指的,也是信息化管理水平比较领先的灌区。
但由于韶山灌区水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时间较早,年度跨度大,系统缺乏整体设计,相关设施不配套,加上部分设备未升级换代,性能已落后,确需升级改造。为此,2011年底,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委托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编制了《湖南省韶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规划》初稿,其后,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几经修改,2013年,我厅专门组织召开了《湖南省韶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规划》专家审查会,并函至省发改委请求给予批复。
2014年,韶山灌区管理局在湘潭九华经开区选取41.58亩地块用于信息中心项目建设,现已投资完成了信息中心场地平整、地质工勘、规划、建筑设计、施工用电接驳等工作。
我厅对韶山灌区水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给予了全力支持:2012年安排了信息中心建设项目资金300万元,2014年安排了灌区水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资金269万元。下阶段,我厅将继续按照水利部大型灌区建设管理的相关要求积极支持韶山灌区建设和完善与其管理相适应的水管理信息化系统。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事业和韶山灌区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电 话:(0731)85483159
湖南省水利厅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