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水提〔2015〕088号B类)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544号提案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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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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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湘水提〔2015〕088号B类)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544号提案的回复

马涌奇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修建洞阳山自助灌溉系统,打造长沙桃花源》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浏阳市和长沙市水务局调查了解,洞阳山位于浏阳市洞阳镇西南部的观前村,土地面积10.4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751亩,其中水田880余亩,辖13个村民小组,4491552人。该村地处偏远,基础水利设施相对薄弱,有山塘6口、总容量2万方,农田灌溉用水以洞阳河及山泉水为主,如遇干旱,村民只能用柴草、石块加泥土筑临时水坝引水、辅以小型潜水泵抽水灌田,确实需要改善灌溉设施。

根据提案内容和调查了解情况,长沙市十分重视观前村灌溉设施建设,将积极做好有关工作。观前村灌溉系统所需资金额度较大,可从以下途径予以解决:一方面建议观前村积极与浏阳市有关部门衔接,争取将有关水利建设内容纳入市县十三五水利建设规划,予以统筹解决。另一方面,根据2013年底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意见》(湘发〔20139号)的文件精神,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坚持分级负担原则,特别是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强化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统筹协调,采取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的形式开展建设。观前村可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由农民自建自管为主,在县乡政府引导下,发动群众开展建设,并按有关管理办法申请补助资金。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贺祺彦,0731-85486169

 

 

 

 

 

湖南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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