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15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6-037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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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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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15号建议的答复
A1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6〕117号
龚红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邵阳市城市防洪闭合圈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政策上予以重点倾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及重点镇防洪圈建设,2025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2026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和省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名单的通知》,将城市防洪圈建设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清单。2026年3月,省政府印发《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增强城市及重点镇等重要防洪对象防洪韧性,完成城市及重点镇防洪圈闭合达标。省水利厅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编制了《湖南省城市及重点镇防洪圈建设实施方案(2026—203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目前《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邵阳市17个城市及重点镇防洪圈全部纳入“十五五”实施范围。《实施方案》明确,按照“统筹资源、省市共担、分类支持”原则,通过争取中央资金,统筹省级水利、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领域专项资金及新增财政预算筹措省级补助资金,通过一般债券定向安排等方式加大对市县防洪圈建设支持力度。
二、关于建立省级层面协调推进机制
根据《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省级层面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要求,省水利厅印发了《解决城市防洪圈、重点镇防洪圈没有闭合达标问题专班工作机制》,旨在强化各省直有关单位之间的协同配合,统筹指导防洪圈建设过程中的项目纳规立项,用地、环评等要素保障,资金筹措,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以及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关于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指导与监管
省水利厅已请求省委、省政府将城市及重点镇防洪圈闭合达标纳入重点督办事项。下一步,省水利厅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指导相关市县进一步完善“一圈一策”,压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周调度工作机制;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快前期工作;督促指导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监督,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保障工程和资金安全。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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