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6029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5-153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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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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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6029号建议的答复
A1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5〕101号
刘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解决邵阳市新邵县移民群众出行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项目计划审批权下放的有关要求和《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及省级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按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原则分配,分配因素主要包括核定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人数、重点移民产业发展项目、水库移民突出问题等”之规定,我省每年到位的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已全部按照上述原则分配到各市州、县市区,各县市区水库移民管理机构将根据移民群众意愿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遴选落实项目。
省水利厅高度重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移民产业发展,将其列为我省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的主要工作内容。近3年,我省累计安排新邵县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82亿元,其中用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达1.3亿元,用于移民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达1.52亿元,这些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新邵县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针对您提出的新邵县大新镇下南村周边移民出行不便等具体问题,我厅将会同新邵县人民政府统筹协调,从移民后期扶持到县项目资金中予以适当倾斜安排。
感谢您对水库移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