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906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5-153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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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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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906号建议的答复
A3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5〕95号
宾心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金陵灌区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规划建设的金陵大型灌区位于衡邵娄丘陵干旱走廊区南端,湘江支流舂陵水和耒水中下游沿河两岸,涉及郴州市永兴县、桂阳县和苏仙区,项目实施后可进一步提升地方农业灌溉能力。
省水利厅高度重视金陵灌区建设,已将其纳入《湖南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2021-2035年)》,设计灌溉面积56.57万亩。目前,金陵大型灌区尚未纳入《长江流域综合规划》《湘江流域综合规划》及国家五年水安全保障规划,立项审批建设缺乏规划依据。同时,按照现行中央投资政策,新建大型灌区属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范围,须同步纳入国家“两重”建设清单。
下阶段,我厅将督促指导郴州市按照“确有必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组织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如项目论证必要可行,我厅将积极支持将金陵灌区纳入《湖南省“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并进一步汇报衔接水利部、长江委,争取在下一轮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时予以纳入。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