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527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5-15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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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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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527号建议的答复
A1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5〕91号
秦国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村水利设施在保障粮食安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您的建议十分具有现实意义,为我们下阶段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一是加大支持力度。“十四五”以来,国家未将农村供水工程、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纳入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范围。一直以来,我省积极对接国家有关部委呼吁将农村供水工程、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管护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面对暂无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我省地方财力有限的筹资困境,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农村安全饮水方面,创新建立了省级以上资金激励引导机制,统筹整合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引导支持市县推进农村供水“三化”建设(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因地制宜对小型供水工程进行规范化建设和改造),积极推动农村供水工程建成受益,取得了良好成效。小型农业水利设施方面,2021~2022年,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连续两年实施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投入奖补资金4亿元,累计清淤整治农村小水源2万余处。2023年,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6部门率先在全国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行动,统筹推进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恢复、“中梗阻”渠道畅通、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提升。两年来,投入省级奖补资金21.22亿元,累计清淤整治农村小水源5.38万处,畅通“中梗阻”渠道4706.3公里,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122.5万亩。2025年持续实施,计划清淤整治农村小水源2.5万处,畅通“中梗阻”渠道2500公里,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33.8万亩。望城区高度重视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管护,创新举措、扎实推进,取得显著成效,获得了2023年省政府真抓实干表扬激励。2023年9月25日,全省水利建设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现场推进会议在望城区召开,现场观摩了望城区小农水建设情况,得到了与会代表的高度肯定,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注重与大中型灌区科学衔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按照灌区和流域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设农田水利设施,2022~2024年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累计投资158.93亿元用于农田灌溉与排水设施建设。
二是加强规划引领。印发实施《湖南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创新建立省级资金引导机制,吸引撬动地方筹集资金投入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落实落地。编印实施《湖南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2021~2035年)》,按照全省“一圈一片四组团”的灌溉格局,统筹推进灌溉水源挖潜与新建、大中型灌区新建和改造、小型灌排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强化农业节水,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新投融资、投建营模式,全面构建“设施完善、节水高效、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排体系。
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印发《湖南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试行)》,指导督促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供水方及用水户等参与方落实各自管护职责,共同强化农村供水设施设备管护,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提请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农业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的决定》,研究制定《湖南省小型农业水利设施管护办法》,不断完善小型农业水利设施管护工作长效机制。同时,为做好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允许县市区按照不超过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总额的1.5%,从省级财政资金中据实列支建后管护经费,引导市县财政建立管护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积极推广村集体组织“统管模式”、新型主体“托管模式”、专业队伍“专管模式”,推进投资、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发展。并将高标准农田纳入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实行“一张图”管理强化用途管控,给予特殊保护,确保长效利用。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进一步优化资金投入和使用机制,全力抓好全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和农田灌溉发展规划落实,持续完善农田灌排体系,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