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642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5-15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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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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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642号建议的答复

C1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590


怀化市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渠水大型灌区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省水利厅高度重视怀化市水利改革发展,在规划编制指导、项目申报和资金计划安排等方面大力支持。经积极争取,水灌区工程等重大项目列入了国家两重建设实施方案,为提升怀化市水安全保障水平创造了条件。

建议中提到的渠水大型灌区属于新建大型灌区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规定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渠水大型灌区工程目前暂无流域规划依据。此外,根据国家关于新建灌区工程建设的现行政策规定,开展灌区项目建设前提条件是骨干水源工程已落实。渠水灌区主水源张簧水库已列入《沅江流域综合规划》,但暂无较为成熟的前期工作成果,近期实施渠水灌区建设的条件尚不成熟。建议怀化市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先期开展张簧水库建设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下步,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指导怀化市深化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并将张簧水库统筹纳入正在开展的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研究范围,待条件成熟后积极向国家部委汇报对接,在项目纳规、经费安排等方面积极予以支持。

感谢你们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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