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941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5-15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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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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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941号建议的答复
A3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5〕88号
彭方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平江县城区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要加快汨罗江城区段治理工程实施,对提升平江县城及流域防洪能力具有积极意义,我厅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经积极争取,推动汨罗江防洪治理工程纳入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正在编制的“十五五”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汨罗江平江县河段将按流域治理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要求开展实施。该项目涉及平江县、岳阳县、汨罗市、屈原管理区,正由岳阳市水利局牵头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预计7月提交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审查审批。待项目立项后,将具备申请中央投资条件,我们将按照《湖南省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等有关政策给予资金补助。
下步,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指导岳阳市及平江县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继续在项目立项、资金争取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动项目早日实施。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