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249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5-153581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5-08-19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249号建议的答复
A1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5〕66号
谭冬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农田最后一公里灌溉渠系修建清淤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加强农田灌溉体系建设,对于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把加强农田灌渠建设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一是关于规划布局。我省已编印实施《湖南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2021~2035年)》,按照全省“一圈一片四组团”的灌溉格局(“一圈”为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圈,“一片”为湘中南丘岗区,“四组团”为湘东南、湘西州、怀化、张家界等山地组团区),统筹推进灌溉水源挖潜与新建、大中型灌区新建和改造、小型灌排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努力构建“设施完善、节水高效、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排体系。力争到2035年,全省灌溉面积达到5208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至0.6以上。
二是关于渠系建设。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方面。2022年,投入省级财政资金1亿元,在14个大中型灌区开展试点,畅通“中梗阻”渠道642公里。2023年,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6部门率先在全国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行动,采取“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模式,支持受益主体“自选、自建、自用、自管”,统筹推进“中梗阻”渠道畅通。两年来,已累计投入省级奖补资金7.44亿元,畅通“中梗阻”渠道4706.3公里。同步开展灌区渠道清淤扫障行动,累计完成渠道清淤扫障10万公里。2025年继续实施,计划畅通“中梗阻”渠道2500公里,完成灌区渠道清淤扫障5万公里。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按照灌区和流域统筹规划,合理布设田间支渠等灌排设施,2022-2024年,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累计投资158.93亿元,用于田间灌溉与排水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将山塘等水源工程与灌排渠系工程结合实施,打通农田沟渠“毛细血管网”。
三是关于运行管护。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业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法制角度进一步规范农田灌渠等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并以《决定》为基础,研究制定《湖南省小型农业水利设施管护办法》,细化管护对象、管护标准,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职责,构建“政府主导,行业监管,管护主体落实”的小型农业水利设施管护工作长效机制。同时,为做好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允许县市区按照不超过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总额的1.5%,从省级财政资金中据实列支建后管护经费,引导市县财政建立管护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积极推广村集体组织“统管模式”、新型主体“托管模式”、专业队伍“专管模式”,推进投资、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发展。并将高标准农田纳入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实行“一张图”管理强化用途管控,给予特殊保护,确保长效利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持续推进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不断完善农田灌排体系。
感谢您对湖南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