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298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5-153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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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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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298号建议的答复

A1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565


刘观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支渠建设和管理,解决农田灌溉中梗阻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把加强农田灌渠建设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编印实施《湖南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20212035年)》,按照全省一圈一片四组团的灌溉格局(一圈为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圈,一片为湘中南丘岗区,四组团为湘东南、湘西州、怀化、张家界等山地组团区),统筹推进灌溉水源挖潜与新建、大中型灌区新建和改造、小型灌排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构建设施完善、节水高效、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排体系。力争到2035年,全省灌溉面积达到5208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至0.6以上

二是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2022年,投入省级财政资金1亿元,14个大中型灌区开展试点,畅通中梗阻渠道642公里。2023年,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6部门率先在全国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行动,采取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模式,支持受益主体自选、自建、自用、自管,统筹推进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恢复、中梗阻渠道畅通、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提升。两年来,已累计投入省级奖补资金7.44亿元,畅通中梗阻渠道4706.3公里。同步开展灌区渠道清淤扫障行动,累计完成渠道清淤扫障10万公里。2025年继续实施,计划畅通中梗阻渠道2500公里,完成灌区渠道清淤扫障5万公里。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按照灌区和流域统筹规划,合理布设田间支渠等灌排设施。20222024年,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累计投资125.74亿元,用于项目区内修建、疏浚田间沟渠与新建渠系建筑物,完成新建、疏浚田间渠道2912公里。

三是完善管护长效机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业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的决定》(下称《决定》),从法制角度进一步规范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推动相关工作落实落地。以《决定》为基础,研究制定《湖南省小型农业水利设施管护办法》,细化管护对象、管护标准,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职责,构建政府主导,行业监管,管护主体落实的小型农业水利设施管护工作长效机制。同时,为做好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允许县市区按照不超过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总额的1.5%,从省级财政资金中据实列支建后管护经费,引导市县财政建立管护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积极推广村集体组织统管模式、新型主体托管模式、专业队伍专管模式,推进投资、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发展,并将高标准农田纳入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实行一张图管理强化用途管控,给予特殊保护,确保长效利用。

针对您提出的从农民种粮补贴或种粮大户政策性奖励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公益金,专项用以保障农田沟渠日常管护费用支出的建议,按照当前规定,该项目类补贴暂无法整合或提取用于农田沟渠日常管护支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持续推进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不断完善农田灌排体系。

感谢您对湖南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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