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87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5-153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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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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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870号建议的答复
A1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5〕64号
申思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全省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我省已编印实施《湖南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2021~2035年)》,按照全省“一圈一片四组团”的灌溉格局(“一圈”为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圈,“一片”为湘中南丘岗区,“四组团”为湘东南、湘西州、怀化、张家界等山地组团区),统筹推进灌溉水源挖潜与新建、大中型灌区新建和改造、小型灌排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构建“设施完善、节水高效、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排体系。力争到2035年,全省灌溉面积达到5208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至0.6以上。
二是加大建设投入。大力推进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2021~2022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连续两年实施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投入奖补资金4亿元,累计完成农村小水源清淤整治2万余处。2023年,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6部门率先在全国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三年行动,统筹符合资金使用渠道的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模式,支持受益主体“自选、自建、自用、自管”,统筹推进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恢复、“中梗阻”渠道畅通、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提升,进一步完善农田灌溉排水体系。两年来,投入省级奖补资金21.22亿元,累计清淤整治农村小水源5.38万处,畅通“中梗阻”渠道4706.3公里,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122.5万亩。2025年持续实施,计划清淤整治农村小水源2.5万处,畅通“中梗阻”渠道2500公里,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33.78万亩。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以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地平整等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据统计,2022-2024年,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累计投资158.93亿元,用于田间灌溉与排水设施建设,有效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缓解了建设区内小型水利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
三是完善管护长效机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业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法制角度进一步规范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并以《决定》为基础,研究制定《湖南省小型农业水利设施管护办法》,细化管护对象、管护标准,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职责,构建“政府主导、行业监管、管护主体落实”的小型农业水利设施管护工作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持续推进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不断完善农田灌排体系。
感谢您对湖南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