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62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25-153326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5-08-18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62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A3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5〕31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樊忠清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建设全国一流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示范片区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省水利厅高度重视凤凰县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十四五”以来,累计安排该县国省资金3.57亿元,其中2023年专项安排凤凰古城防洪系统治理省级资金3000万元。持续推进沱江治理,沱江凤凰县段规划防洪治理河长45.45公里,已安排6219万元治理完成26.35公里,有力提升了凤凰古城防洪能力。
代表提出将沱江分洪隧洞工程纳入防洪规划有待进一步论证。2023年8月,我厅对《凤凰古城防洪系统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进行了审查,明确利用古城上游龙塘河、乌巢河、长潭岗三座水库联调,并结合下游长潭岗水库除险加固、新建泄洪隧洞等工程措施提升古城防洪能力,可基本满足古城防洪要求。同年9月,我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凤凰古城防洪系统治理工作的通知》(湘水办函〔2023〕187号),正式出具了《治理方案》技术审查意见,并要求按照既定方案抓好相关工程建设并做好水库联调方案。如需实施沱江分洪隧洞工程,需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深入研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实施时序,对《治理方案》进行修订并征得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才可进一步考虑纳入有关规划。
下阶段,我厅将指导凤凰县按照《治理方案》审查意见明确实施的建设内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尽快完工达效,进一步完善凤凰古城防洪保障体系,助力凤凰县早日建成全国一流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示范片区。
湖南省水利厅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