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137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4-09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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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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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137号建议的答复
A1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4〕69号
苏慧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已建农村水厂维修养护资金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水源地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投入
近年来,省水利厅持续加大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资金投入力度,2023年争取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亿元,其中娄底市安排1200万元;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安排1.76亿元,其中娄底市安排2772万元,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安排小型引调水工程建设1.5亿元,其中娄底市计划安排5023万元。
二、关于加大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投入
我厅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投资用于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2023年、2024年在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中分别争取2.02亿元、2.14亿元,其中娄底市分别安排3286万元、1174万元。同时,出台《湖南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试行)》,印发《湖南省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和评价细则,提升长效运行管护能力。
三、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宣传教育
下一步,我厅将大力推行“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指导冷水江市优化县域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布局,扎实开展县域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评价工作;督促娄底市、冷水江市水利局开展考察调研,妥善解决铎山镇农村供水水源供应问题;强化节水宣传教育,持续提升中小学生节水、爱水、护水意识。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