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42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4-090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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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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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42号建议的答复


A3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455

杨韶辉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六都寨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建设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经商省发展改革委及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六都寨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纳入增发国债支持范畴

灌区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地,开展灌区现代化改造对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十四五以来,国家高度重视灌区建设发展,去年10月,安排万亿增发国债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我厅积极对接省发展改革委,将六都寨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由于增发国债支持范围重点是防洪减灾等安全领域,六都寨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未纳入增发国债支持范畴。积极指导市、县水利部门加快前期工作,加强项目谋划,组织灌区管理单位顺利完成六都寨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取得了可研批复,具备一定前期工作基础。

目前,国家暂未启动十五五新建(扩建)大型灌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加强向水利部沟通汇报,争取支持六都寨灌区开展现代化改造。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对市、县水利部门的指导力度,深化细化前期工作,同步开展投融资改革,为项目纳入国家实施计划奠定基础。

二、关于加强资金统筹保障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市、县水利部门可按照《湖南省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点)》(湘水发〔202232号)规定,向我厅提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申请。我厅将商省财政厅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给予支持。同时,项目正式实施后,省级将按照《湖南省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规定,安排配套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感谢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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