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46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4-090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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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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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46号建议的答复


A3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454

蒋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东安县芦江水库灌区工程(新建)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十四五以来,国家高度重视灌区建设发展。202310月,国家安排万亿增发国债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省水利厅积极对接省发展改革委,将东安县芦江水库灌区工程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但未纳入增发国债支持范围。20244月,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启动新建中型灌区项目储备工作,我厅已按程序将新建东安县芦江水库灌区项目纳入项目库,呈报至水利部复核。

后续,我厅将进一步指导相关市、县水利局对照工作要求,扎实做好灌区项目前期工作,深化水利投融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推动项目落地实施奠定基础。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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