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772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4-090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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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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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772号建议的答复
B1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4〕53号
肖调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兴建山门水库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规划兴建的山门水库属新建大中型水库工程情形,该工程具有灌溉、防洪、供水等综合效益,项目建成后可提升所在区域粮食安全、水安全保障能力,对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二、省水利厅一直高度重视山门水库工程建设,经向水利部积极争取,已将其作为新建中型水库纳入《长江流域综合规划》《资水流域综合规划》,并将山门水库工程纳入正在编制的水利领域重大项目实施方案报水利部。目前,该项目由洞口县政府牵头组织开展前期论证。根据您的建议内容及当前前期论证阶段成果,该项目拟按大(2)型水库开展建设,与流域综合规划安排不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等规定,目前该项目存在规划依据不充分、建设规模不确定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
三、下步,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继续加大对山门水库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指导邵阳市和洞口县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重大项目论证原则,对项目建设规模深入开展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尽快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并据此开展前期工作。待条件成熟后,指导地方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申请前期经费。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