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46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24-08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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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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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46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A1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4〕19号
省发展改革委:
彭姣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涟源市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扶持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根据《湖南省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湘政办发〔2022〕17号),农村供水保障属于市县事权,除中央投入以外的支出,原则上由市县通过自有财力安排,省财政给予适当奖补。
在无专项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我厅积极争取农村供水方面资金,在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中争取2.02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其中涟源市安排2429万元;在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争取1亿元用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其中涟源市安排500万元;2024年将继续多渠道争取资金用于支持涟源市农村供水工程建设。
目前,我厅正在抓紧编制湖南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的农村供水“三化”建设,逐步实现“同源、同网、同质、同监管、同服务”,涟源市农村供水相关建设项目已纳入其中。下阶段,我厅将继续积极向水利部汇报,争取国家加大农村供水保障投入力度,同时建议贵委考虑设置省级预算专项支持全省农村供水保障工作。
湖南省水利厅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