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1004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3-107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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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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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1004号建议的答复

A3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3131

苏振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会同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会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根据全省十四五农村供水规划,十四五期间我省将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建管专业化思路,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融合发展目标,以县域为单元,重点依托大水源、建设大水厂、敷设大管网,积极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和小型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改造,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近年来,我厅积极支持会同县农村供水工作,2022年、2023年先后安排资金141万元、132万元,支持其开展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工作。

二、关于支持会同县抗旱应急水源(深冲水库)工程。我厅已将深冲水库纳入《湖南省水库建设与管理规划(2021~2035年)》。根据《湖南省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湘政办发〔202217号),小型水库建设属市县事权,建设主体责任在市县,需由当地财政自主解决。我厅也将在该项目前期工作完备后,积极向水利部申报,争取将项目纳入中央投资补助范围。

三、关于支持会同县实施流域治理项目。中央及省级资金按轻重缓急原则优先支持近年冲毁、频繁出险、存在安全隐患的河道和堤防治理,主要补助新建堤防、堤防加高加固等防洪工程投资。目前我厅已通过主要支流治理项目累计安排中央资金10000余万元,通过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安排中央资金9000余万元。建议会同县加快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我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中央投入。

此外,建议会同县多渠道筹集工程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吸引银行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支持。

感谢你们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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