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6002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3-107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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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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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6002号建议的答复
A3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3〕121号
蒋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东安县芦江水库新建灌区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芦江水库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4万亩,推进芦江水库灌区配套项目建设,一定程度能缓解东安县农业用水矛盾、促进农业生产发展。2022年11月,水利部下发《关于做好新建中型灌区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水水电便函〔2022〕76号),布置开展新建中型灌区前期工作。2023年1月,我厅组织各地完成新建中型灌区项目可研报告、资金筹措方案等相关资料上报,芦江水库灌区在列。目前,水利部正在对各省上报的前期工作报告进行审查。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与水利部沟通衔接,争取工作支持。同时,我省已将芦江水库灌区纳入《湖南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湖南省“十四五”大中型灌区建设规划》,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奠定基础。根据国家新建灌区投资补助标准,地方需承担总投资的60%,为推进项目建设进程,我厅将进一步督促指导东安县做实做细地方资金筹措方案,争取尽早纳入国家投资计划。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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