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0958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3-107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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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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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0958号建议的答复
B1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3〕113号
朱小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苏仙区五盖山镇农田取水灌溉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代表聚焦高寒山区水利设施建设,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借鉴参考价值。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农田水利灌溉基础设施投入,着力强化农村水源保障和灌溉能力提升,连续两年将其列入了湖南省重点民生实事范围,不断夯实农业生产基础。
2021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启动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各地清淤整治农村小水源,累计实施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2万余处,新增蓄水能力6500万立方米。
2023年,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三年行动的通知》(湘水发〔2023〕2号),统筹推进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恢复,“中梗阻”渠道畅通,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提升,进一步完善农田灌溉排水体系,逐步实现“蓄得住水、灌得到田、上得了山”。项目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市级汇总、省级备案”的程序确定。今年计划清淤整治山塘2.5万处,其中苏仙区共282处,五盖山镇22处。后续五盖山镇仍可结合实际积极申报实施。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大力推进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不断提升农村水源保障和灌溉能力。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