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0441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3-10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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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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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0441号建议的答复
A3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3〕102号
刘自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启动南洞庭湖生态疏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受泥沙淤积和人类活动双重影响,南洞庭湖淤积萎缩,带来调蓄能力减弱、生态功能呈退化趋势、湖区枯期饮水用水难以保障、航道通航条件恶化等突出问题。实施南洞庭湖生态疏浚,有利于增强湖泊调蓄功能、改善生态功能、强化供水保障、提升航运能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洞庭湖保护和治理工作,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湖南考察并殷殷嘱托“守护好一江碧水”,2021年国务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洞庭湖鄱阳湖治理工作,2022年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开展洞庭湖生态疏浚复苏洞庭湖生态环境作出批示。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1年4月28日,省政府召开洞庭湖水利枢纽工程及水系治理会议,研究谋划、部署安排“十四五”期间洞庭湖水系统治理工作,2022年3月22日,又专题部署推进洞庭湖生态修复(生态疏浚)工程,明确了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
我厅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牵头相关省直部门,按“系统谋划、总体设计、整体推进、分步分区实施”原则推进洞庭湖生态修复(生态疏浚)工程前期论证,拟以南洞庭湖为重点区域,降低台地高程、疏浚旱化高洲,改善行洪条件,已完成水下地形测量等基础工作,正加快专题研究及方案论证,同时推进南洞庭湖黑泥洲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启动建设。
下阶段,我厅将与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深化前期论证研究,分步分区实施洞庭湖生态修复(生态疏浚),实现防洪、生态、补水、航运综合效益。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3年5月9日